表達是解決問題,還是製造問題?

鬧了好一陣子的「夢想家」案,總算是簽結了,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獲不起訴處置,他在記者會說了一句話:「對於這個結果,我不意外。」

不知道大家對這樣的表述有何想法?

我必須說,公眾人物的言行本來就容易被斷章取義,這算是公眾人物在享受人們注意的背後,得承受的「職業災害」吧!

所以在盛治仁的記者會中,當然不會「只」神氣巴拉的說了這句話,好像司法機關是他在控制,一切都在掌握之中。

這句話,其實只是一個結論、或是一個總算放下一件事的感嘆。

但這樣說,我認為是不恰當的。

支持或同情盛治仁的人,不會因為這句話有任何感覺,因為感受不到他受此無妄之災的委屈;但反對他的人,則會又氣又恨,似乎在說:「怎樣?你就是拿我沒辦法…」

如果這樣說,會不會比較好呢?

「對於這樣的結果,我甚感欣慰。」

是的,這句話平淡無奇、甚至是官樣文章,無聊的緊。可這句話也沒有被斷章取義的空間,不會引起反對者的無限聯想,對於一個宣稱無意於仕途的人,才是安全的表述。

盛治仁在記者會中說:「夢想家成為選舉期間的話題、藍綠攻防的重點,深感遺憾,希望藝術終能回歸藝術。」那麼,就他所說的話引起的效應,有沒有可能造成另一波對立呢?

回到你我凡夫俗子身上,我們表達的目的,是要解決問題?還是製造問題?當我們的話被斷章取義後,再大聲喊冤、滿腹委屈,通常結果總是愈描愈黑。

特別是當你認為自己沉冤得雪後,請謹慎選擇所說的話,一是可以繼續自保、二是不會衍生問題、三則是展現出不凡的氣度。

不是每一句話都要有記憶點的,尤其是一些鳥事,船過水無痕,方為上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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